彭家驹博物馆+理事会,如何突破现有人事财政体制?-文博圈
彭家驹博物馆+理事会,如何突破现有人事财政体制?-文博圈
彭家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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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理事会,擦出新火花
/吴春燕 王忠耀 /
▲“泰坦尼克文物精品展”展览现场(图:新华网)
从低潮期每年几十万观众到年均观众量超过150万人次,从之前每年数次外出考察学习的求教者,到连续3届“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的获得者、向各地传授经验的施教者,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为广东省博物馆带来的不仅仅是管理方式上的变革,更是一场全方位的蜕变。
2014年8月,文化部从全国选出了10家公共文化机构,作为国家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首批试点单位。广东省博物馆就是其中唯一的一家博物馆。
“当时接到组建理事会的任务后,第一感觉是工作难度比较大。我们主要有两个担心,一是理事会制度虽然在国外已经是一种惯例,但在国内还是空白,如何根据我国国情,把理事会制度做得接地气而且行之有效,这是一大挑战;第二是博物馆在多了理事会这个‘婆婆’后,如何处理好主管单位和理事会关系的问题。”广东省博物馆馆长魏峻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在最初接到改革任务后的忧虑。
理事会如何产生,由哪些人构成,是理事会制度的核心问题,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广东省博物馆在贯彻中央关于法人治理制度改革精神的基础上,作出了自己的探索。
遵从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三三制”原则,广东省博物馆理事会的11名理事按照“4∶4∶3”的比例,分别由本馆人员、社会人士和政府公务人员构成。
在本馆理事的产生上,为了充分调动馆内员工参与馆务管理的积极性,同时也让职工们对理事会制度有更透彻的认识,博物馆专门拿出两个本馆理事的名额,由职工们进行投票,从馆领导之外的员工中选出大家最信任的人,来担任理事。
广东省博物馆人力资源部主任王玲和馆员习阿磊就是通过这种方式,被员工们选为了理事。“刚开始大家对改革还有些漠不关心,甚至因为担心员工权益保障而忧心忡忡。但当大家真正参与其中,看到理事会给博物馆各项工作带来的积极变化时,员工们都觉得理事会改革是改对了。”王玲说。
在社会理事的产生上,广东省博物馆秉持开放原则,大胆尝试,采用了社会公开招募与理事会筹建小组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开招募中,有不少80后甚至90后关心文博工作的年轻人报名。”王玲回忆。最终,经由全馆职工大会投票,选举产生了分别来自服务对象、专业技术、媒介媒体和社会公益等领域的4名社会理事。
“理事会成立后,作为决策监督机构,首先从制度上为馆务管理工作加上了一道‘保险杠’,经过来自不同领域、具有不同背景的理事们充分讨论的决策,跟之前单纯由馆长办公会决策相比,很大程度上帮助博物馆减少了工作中存在的失误。像中山大学党委书记陈春声、香港历史博物馆原总馆长丁新豹等理事,都从自己的专业领域出发,为博物馆做了很多实质性的工作。”魏峻向记者表示。在理事会的推动下,广东省博物馆成为目前全国首家每年向社会公布年度报告白皮书的博物馆。
“希望在现行制度框架下,理事会能够拥有更多自主权,在更为宽松的环境下发挥作用,这也是我们努力的目标。”谈及未来,魏峻信心满满。
-2-让理事会成为“当家人”
/ 韩业庭 /
▲观众参观首都博物馆“读城”展览(文博圈 摄)
作为公共文化机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等都是为广大公众服务的。
可长期以来,想看什么书、想看什么展览、想参加什么活动,老百姓自己说了不算,只能被动接受公共文化机构提供的服务——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公共文化服务的供需脱节以及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
近日,中宣部、文化部、中央编办等7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部署推动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未来,理事会将成为公共文化机构的“当家人”,公共文化机构活力不强、服务效能不高等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的热情,形成与社会需求相对接的决策机制
成立理事会是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工作,而理事成员是理事会组建的关键。
温州市图书馆早在2014年2月就开始了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
为确保理事来源的广泛性、成员的代表性以及参与的主动性,温州市图书馆率全国之先,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理事,最大限度地吸纳各阶层代表加入理事队伍,形成了广泛影响。
温州市图书馆第一届理事会成员13名,其中主管局委派1名、市图书馆代表2名、社会代表10名(工商企业界代表3名,文化教育界代表3名,读者代表3名和图书馆志愿者代表1名)。除了理事会,温州市图书馆还成立了监事会,成员由财政局、主管部门、图书馆各派1名,读者代表2名,共5人组成。
在国家行政学院文化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高宏存看来,理事会制度的建立,不仅实现了文化间接管理目标,更重要的是为社会力量参与文化管理搭建了平台。
温州市图书馆理事会成立不久,便通过理事们的率先垂范,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热情。比如,通过众筹合作多方共建模式,先后建成了16家高品质的24小时开放、无人值守城市书房,成为温州城市的文化地标;推出公交线路式服务模式运营6辆“温图小巴”汽车图书馆,进社区、进校园、进困难群众集居地提供便捷流动服务;与社会各方探索合建“城市书站”,为市民提供图书借还、预约等服务。
浙江图书馆也是进行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先行者。引入法人治理结构后,浙江图书馆法人的权限虽然没有发生变化,但社会各界代表加入理事会,共同参与图书馆管理,在业务发展、资金投向、人才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上,形成与社会需求相对接的决策机制,切实提升了图书馆的服务效益和效能。
多地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的改革试点,让法人治理结构的活力初步显现,但几年的改革试点也让一些问题暴露出来。2013年就开始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重庆市图书馆,经过几年的试点发现,理事会决策支撑体系不健全,理事会培训与荣誉机制不足等制约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推进。
比如,理事会对社会知名人士缺乏足够的吸引力等,而目前仍缺乏对新任理事有效履职和科学决策的培训机制。
突破藩篱,真正落实法人自主权是关键
长期以来,各级公共文化机构都是文化行政部门的下属事业单位,人事、财政体制大都参照政府机关。如何突破现有的人事、财政体制,真正落实法人自主权,是当前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工作的关键。
在法律层面,美国、英国、法国、日本都有独立的图书馆法律,对工作人员进行了行为规范,明文规定理事会的构成和职权,为理事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而我国尚无具体的法规,导致理事会往往进退失据,很难长期有效运行。在制度层面,图书馆理事会普遍没有人事权和财政权,往往沦为图书馆的一个工作委员会,导致内部活力弱。政府部门的影响难以调动内部员工和社会力量的参与积极性,许多人宁愿维持现状拒绝改革。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杨永恒甚至直言,如果配套制度如人事管理、岗位设置与招聘、收入分配、绩效工资等无法适应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要求,势必会造成理事会决策无法实施、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的局面。
针对上述问题,高宏存给出了深化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活化用人体制机制以及完善财务制度,赋予文化机构发展自主权的建议。
比如,在用人制度安排方面,尽量通过理事会提名、投票或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选拔负责人;同时要支持和鼓励体制内成员参与相关项目合作,兼职创新或离岗创新创业;可以设立流动岗位,吸引相关专业人员兼职,根据岗位的职责自主聘用,面向全社会竞聘上岗,从而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机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
杨永恒指出,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复杂的任务,既取决于改革的决策和勇气,又取决于各地的客观实际条件。在广大基层和欠发达地区,文化工作基础薄弱,社会参与积极性不高,全面推动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够成熟,因此“要立足实际,不搞一刀切”。
公共文化机构中率先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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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自:光明日报|图片来源:新华网、文博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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